选取新长江香榭澜溪项目维稳专户开户银行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选取新长江香榭澜溪项目维稳专户开户银行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ZJJA C2021-912
2.项目名称:选取新长江香榭澜溪项目维稳专户开户银行
4.采购需求:为完善新长江香榭澜溪项目维稳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用,根据新长江香榭澜溪项目延期交房问题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区财政局相关要求,选取新长江香榭澜溪项目维稳专户开户银行。
5.类别:服务
6.服务期:按照《账户管理服务协议》约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
3.供应商须在武汉市城区范围内设有分行(或分支)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三)获取方式:现场/网络获取
1)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B.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复核。
C.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领取。
B.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内将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1448449509@qq.com邮箱。磋商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
C.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领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磋商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复核。
(3)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397120834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添
电 话:027-84644699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