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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地区排水设施长效维护管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地区排水设施长效维护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1-10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111680-1724

3、项目名称:2022年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地区排水设施长效维护管理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7(万元)

6、最高限价:357(万元)

7、采购需求:

(1)第一包:项目包名称:四新地区排水管网长效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277万元
第二包:项目包名称:四新地区港渠长效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2)内容及要求:做好服务范围内排水设施的运行保养工作,从事相关排水管网维护保养作业;服务范围内排水应急抽排(架泵、值守)。以3小时降雨量80mm以内、24小时降雨量150mm以内服务范围内不渍水为工作目标,开展维护服务工作,并确保排水管网畅通;做好服务范围内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工作,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服务范围内井盖座更换;110接警处理及时;做好迎检工作;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承接过两项以上类似项目,且污泥无害化100%处理处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污泥无害化100%处理处置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身份证、近六个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含)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学历证书;项目组成人员(五大员(含安全员))需提供岗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近六个月(2021年6月-2021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在本采购活动截止前,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存在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情况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1)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B.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C.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领取。
B.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C.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2318327394@qq.com邮箱。
3)请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至2318327394@qq.com邮箱,采购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2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预审仪式。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包进行投标;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排水队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拦江堤10号

联系方式:027-84534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15629286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硕、戴伟红、胡添、彭雯雯

电   话:1562928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