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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殡仪馆电梯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黄陂区殡仪馆电梯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1-1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HP2021-10-10-ZJJA

3、项目名称:黄陂区殡仪馆电梯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5.16(万元)

6、最高限价:125.16(万元)

7、采购需求:

黄陂区殡仪馆电梯安装工程内容:3层3站3门无机房乘客电梯载重为1350kg的1台;3层3站3门无机房乘客电梯载重为1000kg的1台,3层3站3门无机房乘客电梯载重为1050kg的1台,2层2站2门无机房乘客电梯载重为1050kg电梯2台;2层2站2门无机房乘客电梯载重为1600kg电梯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含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以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新取得的制造许可证和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不体现级别,但要相当于B级及以上);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本项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为制造厂商或代理商的专业安装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机电工程师及特种设备操作证(T证),拟配置本项目的1名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A4或A证(新证),拟派施工技术人员均需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T证)(有效期内的T1或T2证),同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近3个月的社保;
(4)投标人具备承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8年11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在本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为准)。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3日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1)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C.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领取(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C.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2318327394@qq.com邮箱。
3)请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至2318327394@qq.com邮箱,采购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预审仪式。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黄陂区民政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黄陵三路68号

联系方式:027-61006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15629286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硕、戴伟红、胡添

电   话:15629286277